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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印发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2-11-30 分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委书记黄坤明批示要求,落实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安委会制定印发了为期60天的全市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工作目标

 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底线。

  二、主要内容

  1、核查各镇街、各部门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情况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山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安委〔2022〕7号)有关落实“十五条”硬措施要求,用30天时间对标对表、逐项查漏补缺,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核查。


01、镇街党(工)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镇街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是否立即主持召开党委会分析形势,研究安全生产监管重大问题,真正扎实抓出成效。

02、镇街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根据党委会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办法,镇街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是否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镇街是否建立村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主要领导是否负责红色警示级别的村居,其他镇领导挂点其余级别的村居,调动市镇资源,主动排查隐患,主动化解问题。

03、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各部门是否按“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既管合法的,也管非法的,既管在册的,也管不在册的。厘清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认真评估涉及安全生产的下放事项,是否实事求是开展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是否及时纠正。

04、各相关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情况。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干部,是否依法追究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负责人,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依法明确五年内或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其他追责措施;对负责人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是否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对发生一般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是否落实最高检关于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加强行刑衔接追责力度。

05、各镇街、各部门压实企业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是否全面摸清企业底数,查清企业实际控制人,压实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严格落实国家“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我省钢铁企业安全管理“七个严格”等硬规定。

06、各镇街、各部门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针对民航、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钢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出租屋、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商渔船碰撞、“三合一”场所、“两客一危一重货”、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07、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情况。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安全关,是否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

08、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情况。交通运输、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是否立即采取行动,对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谁挂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涉事企业,研究限制其在中山市范围内参与招投标活动,提请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09、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及人社部门是否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是否检查指导建筑施工领域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是否严厉查处项目部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各搞各的、没有实行统一管理等问题。

10、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情况。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海事、应急管理、城管和执法等部门是否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狠抓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和事件的处理,起到威慑作用;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私搭乱建铁皮棚等违章建筑、利用面包车或商务车非法营运、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11、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情况。市镇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是否理直气壮,是否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对同类问题屡查屡犯、反复发生的,依法顶格处罚。是否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是否会同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八号检察建议”,是否履职尽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2、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市镇两级是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监管任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管和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是否以改革为名,层层下放执法责任。是否配强应急部门领导班子,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13、重赏重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是否向社会公布政府服务便民热线12345、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热线12350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联系方式,鼓励公众对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否督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吹哨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机制。

14、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情况。各镇街、各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值报制度,对谎报、瞒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是否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调查。

1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镇街、各部门是否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把握好政策基调,做到稳中求进,使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2、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重点领域开展大检查


01、压实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

 各镇街、各部门要全力压实企业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企业生产的每个员工、每个领域、每个时段,深入推进“安监1710”七项职责的分项落实,每两个月重点抓一项,第一阶段重点推动企业实际控制人第一项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全市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02、消防安全

 吸取河南“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新疆乌鲁木齐市“11·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开展为期2个月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跨度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大跨度厂房(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同一时间段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灯饰、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重点治理违规动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私拉乱接,未套管、“三合一”违规住人、建筑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网影响疏散逃生、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违规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分隔、装修等消防违法行为,治理突出火灾隐患,确保岁末年尾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03、森林防灭火

 贯彻落实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实各方责任,与林区村居、经营单位、林区工程单位等签订责任书。按照“百日攻坚”和“五清”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及时上报各项行动推进情况。按照《中山市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规范》配备森林消防物资,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做好节假日森林防灭火队伍值守安排。落实“包山头、守路口”措施,在进山路口设置固定或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按照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方案,在林区道路、进山路口等地方设置、悬挂足够醒目的防火警示牌。

04、工矿企业

 深入分项推进“安监1710”行动,坚定不移地抓住企业实际控制人这个关键,引导、帮扶、督促、核查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七项法定职责,通过自查自改、主动报备、接受核查、严肃执法,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村级工业园区“七查”专项行动,切实落实“园八条”要求,加强对有限空间、使用化学品、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的管控。

05、危险化学品

 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事故通常毒害性大、影响范围广、易造成群死群伤,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特别是要盯紧醇基燃料、硝化纤维素等新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深化推进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化解危化品领域重大风险。

06、建筑施工

 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开展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治理行动,对建设单位履行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履行监管责任检查,要重点督促工程行业监管部门深入排查整治涉水地下在建工程安全隐患,突出加强危大工程、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特别是对危大工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安全监督。

07、道路交通

 紧盯岁末年尾关键节点,精准聚焦各类突出风险隐患,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中心工作,坚决打好风险隐患“歼灭战”、路面秩序“防控战”、应急处置“合成战”、宣传教育“阵地战”,严防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08、城镇燃气

 开展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整治。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场所超量存储气瓶等安全隐患。开展燃气场站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燃气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整改。

09、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

 深化落实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抓好涉渔“三无”船舶清理行动、涉渔船舶安全执法行动、落实船东主体责任行动及商渔共治共管等行动。

10、特种设备

 吸取阜沙“2·13”事故的教训,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涉锅炉、压力容器及使用无牌叉车无证作业特种设备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管严处,切实堵住管理不善、责任不实、操作不规范、设备不更新等安全漏洞。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协调,落实落细职责任务分工。市安委办适时组织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镇街、各部门要吸取典型事故教训,聚焦重点领域主要风险,做到“召开一次研判分析会、明确几项工作重点、提出几条对策措施”。

抓好整改

 各镇街、各部门要梳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及时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交单子”,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转变作风

 各镇街、各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针对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要组织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加强大检查期间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