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各单位推荐、专家管理机构审核,拟增补蔡明生等38人为中山市第四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另有5名专家因工作以及履职相关情况解聘出库,1名专家因个人原因终止专家资格。现将拟增补及解聘、资格终止的专家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88323766。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生路38号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科
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