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工作要求,为深刻吸取一系列典型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切实督促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结合实际情况,中山市迅速组织对2024年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评估概况
(一)评估的过程
根据工作要求,中山市安委办全面核查2024年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制作了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列表以及移送公安机关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办理进展列表,印发了《2025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部门及镇街开展评估。要求既要对照每一份事故调查报告逐条评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又要总体评估各起事故共性问题解决情况,切实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严抓整改、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事故重复发生。市安委办通过评估报告审查、资料核查、案卷查阅等方式对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评估的内容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调查报告审议会议纪要,逐项对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追究情况、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等。
(三)评估的范围
对2024年度发生的32起一般事故开展评估,同时跟进公安机关对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情况。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从事故总体情况看,本次开展评估的生产安全事故32起,各部门、镇街已按照要求提交了事故评估报告,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落实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
1.已落实事故责任类行政处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故28起,责任人涉嫌刑事犯罪情形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起。
2.部分事故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仍在依法处理中。对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存在的违法行为,各行业部门均已按照要求依法处理。
(二)刑事追责情况
2024年涉及刑事犯罪情形的事故案件共6起,涉嫌刑事犯罪人员6人,法院已判决的1人,其余5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正在侦查中。
(三)较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4年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未发生较大事故。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目前,中山市完成了2024年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发生的32起一般事故的评估工作,相关部门、镇街均能按照要求落实各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并提交了事故评估工作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公安机关对2024年发生的涉及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均已立案侦查。
四、存在问题
生产安全事故“行刑衔接”运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仍较突出;执法“宽松软”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五、工作建议
(一)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执法效能
各镇街、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杜绝监管推诿和责任空转。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与建议,必须严格对标、主动认领、彻底整改。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监管盲区与执法“宽松软”的根源,健全跨部门协作与责任追究机制,提升责任追究实效,确保每一起事故的处理建议都落到实处、形成闭环,以严格执法倒逼各方责任落实。
(二)深化事故教训汲取,筑牢防范体系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事故评估作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关键环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确保报告质量,杜绝形式主义。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逐条评估整改成效,同时系统梳理共性问题,推动从制度机制上堵漏洞、补短板。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这一顽疾,要结合行业特点持续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与精准执法,督促企业切实将安全生产制度、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做实做细,提升自主管理能力。
(三)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协同共治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的案件信息通报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处理情况,确保案件处罚闭环管理。同时,要推动细化涉刑案件移送标准与证据规则,加快刑事案件办理进程,并及时公开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实现事故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