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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23 分享: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防事故、保平安、促发展,以高水平安全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宗数、死亡人数连续三年实现双下降,未发生因自然灾害死亡事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打造系列品牌专题活动。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多次组织党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转化,努力让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实际成效。在服务企业上,全力打造“中山应急志愿红”“新春走基层 博士送安全”“党员做先锋 安全进万企”等系列品牌化的党建引领业务专题活动,面向全市23个镇街开展安全培训,将安全生产知识送到车间、工厂、企业一线。全市累计开展宣讲活动3600多场次,参加宣讲党员7600多人次,接受宣讲企业达2万多家,接受宣讲企业员工达18万多人次。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中山建设。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精准施策,持续深入开展“安监1710”行动和动态执法服务活动。对全市各镇街建立安全生产分级管控机制,全市2.9万家企业实际控制人依法报备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对违法行为严格精准执法。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检查企业25341家次,检查家次同比上升57.32%;行政立案838宗,同比上升21.9%。“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依法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政处罚案”纳入省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二是严肃事故调查,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罚”。我局定期召开事故案件刑事讨论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属地政府研究事故违法人员涉嫌犯罪情形,近三年共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刑事追责会议96次;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刑事立案17宗,追究刑事责任26人,加强行刑衔接,提高法律震慑力。发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杠杆作用成效明显,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转发<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发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杠杆作用的工作报告>的通知》,建议全省各地市学习借鉴。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1.强化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一是带头学法守法护法,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带领班子成员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机关自身法治建设。二是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工作机制,从市局机关选拔3名符合条件的干部担任公职律师,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工作,用制度筑牢法治根基,保证法治工作有效开展。三是举办全市应急管理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共筑安全生产防线》《解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题,树牢全体应急管理干部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

  2.提升应急管理法治思维。一是依托“广东应急大讲堂”“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二是推进业务法律专题培训常态化,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累计举办《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各类培训班10余期。三是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局机关各科室及应急事务中心在编人员全部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加率、优秀率双100%,全局63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

  3.开创应急管理“谁执法谁普法”新局面。局党委对应急普法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普法宣传队伍,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强化工作保障。近三年累计投入普法宣传经费700多万元,积极推动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首创开展“安监1710”行动,推动全市4万余家企业依法报备七项法定职责的具体情况,得到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创新开展“博士送安全”和“党员做先锋,安全进万企”系列普法宣讲活动成效显著,成立宣讲队伍38支,共开展专题宣讲活动3500多场次,参加企业2万多家,参与企业人员17万多人;深入基层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普法宣传,全市已有23个镇街的27个社区(村)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77个村居落实了“十个有”工作,森防工作取得了连续十五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好成绩。

  4.推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规范。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挥专职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所有行政处罚均依法公开。二是印发《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工作指引》等执法规范化制度文件,从基本规范、执法种类、执法环节等方面进行细化,促进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化。三是建立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内部执法案卷等专项评查工作,今年共对196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覆盖评查,以评促改,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截至目前,行政行为没有被本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

  5.督促应急管理依法行政,维护司法权威。一是严格督促我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全省率先制定《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打听、干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具体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试行)》《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调查廉政告知书》,建立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三级回访工作制度,防止办案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2021年以来,共向事故责任单位发放《廉政告知书》198份,三级回访100%全覆盖,实现事故调查全过程纪律监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三是自觉做到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截至目前,我局今年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未出现败诉情形。

  (四)坚持应急管理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一是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2023年依托“5·12”防灾救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日活动,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册、有奖问答、户外屏等形式,让公众熟知和掌握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今年我局作为第六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单位之一参加评议活动。经过现场多方位、多维度展示我局普法工作成果,突出普法工作亮点和特色。经市依法普法办公室组织现场评议,我局被评委第六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优秀单位。二是坚持“庭审直击”普法新模式。联合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案件庭审直播活动。邀请全市企业实际控制人收看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庭审过程,全市企事业单位共40.68万人次观看直播活动,让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入心入脑地接受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三是扩大应急管理宣传普及面。在《中国应急管理报》等国家级媒体刊登发布《中山危化监管出实招:抓住1,管住7》等多篇有较大影响力的“爆款”文章。精心组织“5·12 防灾救灾日”“6·16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最大限度扩大应急管理宣传普及面,全面营造应急管理宣传的社会舆论氛围。我市安全宣传工作得到省应急管理厅主要领导高度肯定,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文至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进行先进经验推广学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是应急管理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有待提升,对依法行政流程、细节执行不到位,未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

  二是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工作仍有待加强。我市经营主体众多,“三合一”场所存量大,特种设备数量多,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风险量大面广。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方面重视程度不高,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工作覆盖面要进一步扩大。

  三、下一步工作推进举措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同比“双下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专题学习会及每季度一次法治能力提高培训班等形式,使全局执法干部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及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加强精准执法、严格执行。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解决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的问题。抓准关键环节、关键人物,精准发力,大力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把弄虚作假、敷衍报备的企业作为执法的重点,从严从实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一案双罚,既罚企业又罚企业实际控制人,倒逼企业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执法、普法与媒体矩阵相结合。一是联合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举办“中山市2024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案件庭审直击”直播活动。邀请全市企业实际控制人收看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庭审过程,让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入心入脑地接受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二是开展“现场参与”普法新实践。通过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邀请检察官深入企业一线、事故单位现身说法的方式,进行“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共筑安全生产防线”为主题的普法教育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三是持续做好典型案例普法宣传。通过编辑“事故警示”等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变“硬检查”为“软指导”,向全市企业推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