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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2020年度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服务和2019年度验收考评服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19 分享:

因工作需要,我局需采购2020年度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服务和2019年度验收考评服务项目,请有意参加的服务商于2020年3月25日(周)上午10:30前到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科技信息和财物保障科(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603室)提交密封的书面报价文件。我局将于10:40组织对报价文件现场开封登记,在提供服务项目、内容、价格等方面符合购买需求的服务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1家,签订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科技信息和财物保障科

2020年3月19

联系人:董方;联系电话:0760-88391608


一、服务内容

(一)依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山市2020 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总金额780万元,约30 个项目)开展预算安排前评审。一是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是否规范,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指导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提高申报材料质量。二是对项目申报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否纳入资助范围,并对资助金额提供意见和建议。三是对申报项目提出正式评审意见。

(二)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财政局有关绩效管理的规定,对中山市2019 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总金额 800 万元,约 30 个项目)开展支出后绩效评价。一是项目的管理、使用、组织实施是否规范,安排和使用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二是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挪用等违规行为。三是对项目实施的实现效果进行评价,并对项目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四是最终汇总形成当年度专项资金的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报市财政局。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时间

1.申报项目评审需要在接到评审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不含申报资料收集时间)完成,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评审意见。

2.绩效评价需要在接到评价任务后15个工作日内(不含收集资料时间)完成,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评价意见。

(二)人员要求

报价服务商须成立项目工作组,工作组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工作组须指定1人为项目专员,项目专员应由具有高级职称,有相关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工作组还应根据评审(评价)项目涉及的行业领域专业要求,邀请财务、审计、安全生产、信息化等专家参加。

三、其他要求

(一)报价服务商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二)服务商需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项目信息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如因服务商泄露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服务商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服务报价必须为含税包干报价,除现场评审可由本单位提供场地外,其余评审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专家劳务费等费用全部包含在服务报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