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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中山人员隔离留观工作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0-02-01 分享: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中山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由各镇(区)自行指定隔离酒店或场所对疫情发生地来中山人员进行集中隔离留观。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入住隔离酒店或场所留观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疫情发生地抵达中山未够14天;

(二)在本市无固定居住场所;

(三)体温正常。

二、隔离留观人员由各镇(区)统一转运、集中开展健康监测。

三、隔离留观人员入住隔离酒店或场所所需食宿费用应由隔离留观人员承担。各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

四、隔离酒店或场所须有公安、医疗人员进驻值班。公安人员负责维持秩序,医疗人员负责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各一次体温检测、提供口罩、给予健康告知提示等)。

五、隔离留观人员入住前,由驻点医务人员做好告知和确认(附件1、2)。

六、隔离期间,留观人员身体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由各镇(区)统一转运至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七、隔离留观人员留观期满,由各镇(区)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解除医学留观证明书(附件3)。

附件:1.入住隔离酒店或场所告知书

2.入住隔离酒店或场所确认书

3.解除医学留观证明书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30日


附件1

入住隔离酒店或场所告知书

(参考,由各镇区自行制定)

先生/女士:

    首先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安康!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护您和公众的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入住酒店或场所需先缴交订金,住宿收费按酒店或场所当天标价收费(大约200元/房/天),餐费70元/人/天。(各镇区根据实际制定)

   三、入住天数为14天减去离开疫情发生地的天数。如自疫情发生地当天抵达中山的,须隔离观察满14天,方可离开。

   四、入住期间要配合做好隔离观察、接受健康监测,不得外出离开酒店或场所。

签名:

日期:         



附件2

入住隔离酒店确认表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地址:

1.来自地:

2.离开疫情发生地日期:

3.抵达中山目的:

4.体温:

5.在中山市有无居住场所。有□;无□。

6.是否清楚《入住隔离酒店或场所告知书》内容。是□否□。

7.需要入住      天。

入住人签名:              日期:

确认人:                  日期:



附件3

解除医学留观证明书

    先生/女士,根据有关规定,经评估,现决定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对您的医学留观。

    特此证明。

证明人(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