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更好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服务对象
中山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工作服务对象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加油站、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等。
二、企业达标评审工作程序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及受理、评审、审核与公告、颁发证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时,可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及标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诊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自评。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自评工作组(不得少于3人,其中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自评员不少于1人),对照标准开展自评,形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向评审组织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及受理。申请三级标准化的企业,向市应急管理局委托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评审组织单位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评审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申请材料转交给企业委托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三)评审。评审单位应根据企业类型及规模成立由评审人员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照评审标准进行审验和评分,出具并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审核与公告。评审组织单位对评审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报告,统一汇总后报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镇区的应急管理分局。
(五)发证。对公告后无异议的达标单位,由评审组织单位发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证书。
三、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英特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为中山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组织单位,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详见附件1)。
企业可自主选择委托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省厅委托的二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公告确认的第一批10家机构作为评审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市局网站将不定时发布增减的评审单位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到三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建设,每月5日前报送辖区内相关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市局已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分局年度考核评价加分项。
(二)各分局要将标准化达标情况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标准化未达标的列为重点企业,加强巡查检查的频次,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标准化达标企业,不定时对其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不再达到相应评审标准要求的企业,以及达标有效期内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被依法撤消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将撤销其标准化达标证书。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1.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确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公告
2.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名单(第一批)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郑尔沧,联系电话:88305156)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单位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