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予以补充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项目存在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情况,可通过来电方式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于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特此公示。
举报电话:0760-88395163
联 系 人:吴先生
附件:中山市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分配表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中山市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