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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沙溪镇“3·27”一般生产安全受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4-18 分享:

沙溪镇人民政府:

  3月27日,沙溪镇应急管理局上报应急信息专报称:3月27日在你镇中山市迈范特服饰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受伤事故,致一人受伤。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办〔2018〕2 号)的规定,授权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一般生产安全受伤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一般生产安全受伤事故的监督指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市安委办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沙溪镇人民政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沙溪镇“3·27”一般生产安全受伤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每月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须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由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一般生产安全受伤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的通知》(中府办〔2024〕8 号)要求,经市应急管理局初审后,在规定期限内报市人民政府(市安委办具体办理)批复结案。

  二、请沙溪镇人民政府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工贸领域薄弱环节、典型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防范整改措施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抓实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守牢安全底线。同时,向全镇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切实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