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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万象郡二期“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12 分享:

  2021年11月8日10时35分,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万象郡二期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总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乡镇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万象郡二期“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的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基本情况。

  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文华东路40号首层第一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74C5H85,经营者:温振锋,注册日期:2014年8月29日;核准日期:2021年9月8日,经营范围:销售、安装:门窗、铝合金、不锈钢、铁制品。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死者)身份信息。

  温振锋,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85年10月10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广东省五华县****************,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经营者,在事故中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

  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万象郡二期(新城16期)6幢1505房业主胡胜林将铝窗外移工程以8337元发包给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温振锋)。2021年11月8日上午,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经营者温振锋带着工人廖远辉到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万象郡二期(新城16期)6幢1505房施工。10时35分左右,温振锋在窗户外使用冲击钻施工作业时(没有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经查询“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没有查询到温振锋的信息),失足跌落2楼平台,后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温振锋在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二)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安排未取得高处作业证的从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帽及安全带。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万象郡二期“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事故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万象郡二期“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7万元,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是事故责任单位。为吸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万象郡二期“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经营者:温振锋)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于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温振锋在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不再对中山市三乡镇来发门窗部(经营者:温振锋)进行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中山市三乡镇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理清相关部门职责,压实监管责任;二是立即组织开展同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事故警示教育,结合当地媒体进行新闻报道强化宣传,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深入剖析同类事故的共性问题,找准发力点,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同类型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中山市三乡镇雅居乐万象郡二期“11·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