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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我市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及措施建议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31 分享:

1.近三年1月份累计发生高坠事故7宗,死亡4人。各镇街要加强工地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高处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或水平生命线装置搭设,现场作业监护等内容。住建、城管部门要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在进行铁皮屋顶、透光瓦、广告牌、招牌、空调等安装和维修作业需要高处作业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造成坠落事故。

2.近三年1月份累计发生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事故4宗,死亡4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企业制定操作规程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并要求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章操作杜绝违规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

3.近三年1月份建筑行业累计发生事故6宗,死亡3人。各镇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暗挖等工程)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六个不施工”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尤其是春节将至,容易出现重赶工轻安全现象,要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各方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力抓好生产安全工作。要全面排查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漏洞。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落实;二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是否掌握;三查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是否合格;四查施工场地安全防范是否到位。

4.岁末年初是用电的高峰,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指导居民群众规范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残旧老化电线,严禁电线乱拉乱接,严禁电动车入户充电停放,严禁违章带电作业,严禁无证涉电上岗,防止触电和用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盯住重点行业领域,做到防在前、防在早、防在小。道路交通运输方面,春节临近,各镇街及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把安全防范任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紧盯春运,保畅通保安全,严打“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及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对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排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八类重点车辆的安全隐患,通过路面巡查、视频远程监控、上门检查等方式,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全力遏制事故上升趋势。建筑施工方面,“提级管控”,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带班指挥,项目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发现重大隐患,一律无条件停工。火灾方面,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全力做好“敲门行动”,严查堵塞消防通道、防盗网未设逃生窗、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危化品方面,针对春节前企业安排停工检修情况较多,涉及大量的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情况,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不准”等规定。烟花爆竹方面,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6.冬季风干物燥,要切实绷紧森林防灭火这根弦,毫不松懈地打好冬春季森林防灭火攻坚战。当前正值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森林火灾风险高,特别是今年冬气温偏低、雨水比往年少、大风频繁,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要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野外施工作业实行“四不准”防火机制,组织对野外施工作业单位开展深入排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元旦假期和高火险天气,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