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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的工作指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2-05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科学做好2020年春节后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以下工作指引。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复产复工“四个一”要求,

  企业复产复工前,要严格执行“四个一”要求: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制定一份复产复工及应急处置方案,逐级落实复产复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危险区域、危险工艺、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培训开车方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应急预案等有针对性的内容,可通过印发培训资料、推送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开展;四是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消除不复产,确保安全。以上会议、培训教育可采取微信群、网络视频等线上方式或分班组进行。复产复工及应急处置方案、安全检查报告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产复工。企业落实复产复工“四个一”要求的内容应书面报属地应急管理分局。

  二、有效科学,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各类措施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照《中山市工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试行)》内容,制定有效科学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员工情况登记,如是否有重点疫区(湖北省)返回本地的等内容,发现企业员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严格实行人员出入厂管控制度,严控无关人员进出企业,加强门岗管理,对所有进出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登记,凡出现低热或发热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场所;配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所有在岗的工作人员每天佩戴防护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就餐应实行分餐制;全面清洁消毒生产场所,定时清洁消毒厂区内部环境,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持续强化防静电安全生产措施

  各企业要持续深化落实《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静电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安监管〔2018〕184号)的要求,强化防静电措施“六个有”(即:一是岗位操作规程有防静电措施,二是员工培训有防静电内容,三是操作岗位有防静电警示、提示,四是设施设备有定期进行静电接地检查检测,五是有配备并穿戴合格的防静电服,六是有静电接地检查检测记录台账),有效预防因静电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