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西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2016]98号)文件规定,经中山市西区农业和社区工作局审核,同意对下列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放相关项目补助,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07月10日开始至2017年07月14日止,对下列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书面或电话向中山市西区农业和社区工作局反映。
联系部门:中山市西区农业和社区工作局,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安合路敬业街20号704室(西区综合执法大楼),邮编:528400,业务咨询监督投诉电话:23325871。
一、中山市西区家庭农场项目补助(示范奖励,区补贴2万元):
中山市西区兆洪家庭农场,法人代表:胡绮蝉。
二、中山市西区专业合作社项目补助(开办奖励,区补贴2万元):
中山市西区农机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梁斯佳。
中山市西区农业和社区工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