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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21 分享:

粤中西区人社监字〔2022〕 第052号

中山锦天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你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2022年4月22日前足额支付全体员工应付未付工资。            

  你单位应在2022年4月22日前将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恒苑路31号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8555600。

  逾期不改正的,我街道办事处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