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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9-09 分享:

  根据《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残联〔2020〕30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街道残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3名。

  (二)招聘对象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岗位对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4.熟悉基层残疾人工作,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中山市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四级肢体残疾的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四级肢体残疾的军人。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西区升华路8号101室;交通路线:乘坐024路公交车“中山气象局站”可到达。报名咨询电话:0760-23325854。

  4.投诉电话:中山市西区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0760-88663159。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具有中山市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四级肢体残疾的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四级肢体残疾的军人。

   3.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件、专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报考人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某项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8.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西区街道招聘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需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9.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应学历、证件、专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具有某项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证明需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10.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需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相关资料、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计算机实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计算机实操。word、excel等软件操作、公文写作。

  满分100分,实操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计算机办公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计算机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街道残联将在实操开始前2天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或者由代理人携带报考人亲笔签名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签领。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工作由街道残联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实操和面试结束后,按实操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聘用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三)加分。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可享受计算机实操成绩加分;同时符合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1.应届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的,加5分;

  2.长期从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且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或从事过与残疾人服务相关工作的,加2分;

  3.具有残疾人康复、教育等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有社会工作者证书的,加2分。

  四、体检和考察、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合格的人员需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入职体检报告,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报告、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需自费,三、四级肢体残疾的检查项目不列入不合格项目。)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聘用合同及试用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本通告由街道残联负责解释,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相关事项咨询电话:0760-23325854。

  六、疫情防控要求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进入考场,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务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请考生自行复印。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参加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C时,应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1.西区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岗位表

             2.西区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