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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拟修订内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0-04-28 分享:

  今年,因为耕地租金上涨等原因,西区粮食种植成本上升,导致西区种植企业、种植户种粮积极性下降。为了提高西区种植企业、种植户种粮积极性,完成市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根据西区实际情况,西区拟修订2018年发布的《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中粮食种植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相关内容,拟定了《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拟修订稿),并于2020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征求了西区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采纳的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拟修订内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中山市西区粮食种植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拟修订内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

单位

提出意见

采纳情况

不采纳原因

中山市财政局西区分局

1.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区农社局“粮食耕作补贴资金”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5万元,提高水稻种植补助标准后,粮食耕作补贴资金项目需支出10万元,超出该项目年初预算金额范围。原则上预算金额追加应优先在预算单位年初预算项目中合理调剂使用,请贵局做好“粮食耕作补贴资金”项目预算金额的调整。

采纳。不涉及文件内容的修改。

2.针对资金的申请、使用、管理请参照2019年修订版的《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财政性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西区党政办﹝2019﹞20号)执行,保证资金安全、合法、高效使用。

采纳。不涉及文件内容的修改。

其他单位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