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我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和用水效率,减少废污水排放,力促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8〕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 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建设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8〕1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中山市西区建设中山市节水型工业企业补贴扶持实施细则》。并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7日期间公开征求了区各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采纳的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西区建设中山市节水型工业企业补贴扶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