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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西区关于企业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9-07-05 分享:

  为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推动非常规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规定,企业需提前做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建设相关工作,为了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更好服务企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关于企业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意见时间为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20日,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8558483,传真:88553075,联系人:杨小姐。

  特此公告。

   

  附件:《西区关于企业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