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就业工作部署,规范零工市场/就业驿站运营,为劳动者与用工主体提供优质公共就业服务,推动构建“10分钟就业服务圈”,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以下简称“遴选方”)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无偿运营零工市场/就业驿站服务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西区街道零工市场/就业驿站服务点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二、建设要求
本次遴选中山市西区街道零工市场/就业驿站服务点,设点若干个,办公场所暂定设于中山市西区街道范围内,利用现有物业或搭建20㎡左右活动板房作为办公场所,需设置职业介绍区、便民服务区等相应区域;需具备日常办公及运营条件,配备信息发布基本设施设备以及各类便民服务设施设备。需符合防火、安全、卫生标准;承担板房搭建、装修(按统一标识)、水电、网络、日常清洁及设备维护等全部费用;按“所在区域+零工市场/就业驿站”模式制作牌匾,使用“广东就业服务”统一logo及全市统一形象标识。
三、服务内容
参照《中山市零工市场管理制度》、《中山市就业驿站管理制度》及《中山市零工市场和就业驿站的工作流程》进行管理和工作,提供无偿服务,具体包括:
(一)信息服务:收集、核验西区街道相关零工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发布;收集求职信息并建立台账,提供精准岗位匹配服务。
(二)咨询指导:提供就业咨询、职业规划、简历建议;为用工主体提供用工指导,协助化解用工纠纷。
(三)便民服务:提供免费休息、遮风避雨、防暑防寒等基础便民服务。
(四)活动组织:每年组织不少于4场零工专场招聘活动,活动方案需提前7个工作日报遴选方审核,活动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
(五)培训推荐: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引导有培训需求的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
(六)就业援助:建立就业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就业人员加强就业帮扶。
(七)动态监测:对零工市场/就业驿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市场供求变化趋势,并向遴选方反馈监测结果。
(八)权益保障:协助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四、其他要求
场所地址变更需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报遴选方审核;如为板房搭建的,若遴选方收回运营权或为,因城市建设、农村风貌提升、创文、物业方收回等原因需拆除板房,需按要求完成拆除并恢复场地原状。
五、遴选条件
参与申报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具有中山市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人力资源类相关行业的企业;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
(二)零工市场/就业驿站需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工作人员,需备基本就业服务知识,统一着装,文明服务;需提供工作人员名单与资质证明,人员变动需要报备。
(三)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条件,能完成本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可提供合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及过往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
(四)能自觉遵守国家、省、市、镇街相关规定,接受评价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西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符合条件的机构须于2026年4月17日下午5时前,按要求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二)提交申报材料
有意愿申报的机构需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申报材料的除外)。
3.近三年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机构简介。内容包括架构、人员、经营情况,可突出过去的工作特色和成绩,以及机构与本运营项目的契合情况。
5.针对本项目的运营方案。包括零工分区的规划、人员安排、资金预算,工作计划等。
(三)审核和评议
遴选方对人力资源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从中择优选定,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质。
(四)组织评议
遴选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拟委托运营机构。
(五)公布结果
遴选方将入选机构在西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和“西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确定入选机构为零工市场/就业驿站的运营机构。
(六)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委托运营机构,并签订委托运营协议。
六、联系方式
遴选方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恒苑路31号,
联系电话:88553959。
七、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为无偿服务委托,不涉及任何设施设备及服务费用支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二)人社部门有权对中选企业的运营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终止协议。
(三)若有多家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遴选,遴选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机构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若无机构参加遴选,则由遴选方指定符合条件的机构运营,不再组织公开遴选。中选机构需于入选公示结束30天内提交建设完工验收报告。
(四)国家、省、市对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要求有不同规定的,按国家、省、市要求执行。
(五)本方案相关解释权归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所有。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