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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区街道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24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粤市监食生〔2024〕115号)、《2024年中山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西区街道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以及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包括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随机检查、异地检查、联合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范围。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盐、酱油、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花生油、肉制品小作坊;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为: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要求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年度自查,并通过“粤商通”APP 在线提交年度自查情况。督促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

  四、检查安排

  本年度监督检查对西区街道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实行全覆盖,并完成按照风险分级分类要求确定的监管频次。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覆盖5类发证产品,重点检查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等生产企业,以及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生产企业。

  ()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

  1.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和西区街道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

  2.完成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检查任务,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达到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

  3.完成食品小作坊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花生油小作坊加强黄曲霉毒素 B 1风险隐患防控,推动落实小作坊花生油快检。

  4.按照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开展交叉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市场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及时汇总辖区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

  (二)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 100%。并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321”约谈制度,排查整治重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各镇街分局要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跟踪抽检,加大对不合格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消除风险隐患。市局将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统一使用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系统”,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统一使用省局“食品相关产品检查”粤政易小程序,检查食品小作坊统一使用省局“食品小作坊监管系统”。

  (五)强化总结与信息报送,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OA邮箱或者粤政易报送《2024 年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6 月 25 日、11 月 25 日将西区街道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局食品生产科。

  附件:2024 年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区分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2024 年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

管理动态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分类

统计项目

本镇街

1

食品生产加工主体情况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总数(家)

其中:

食品生产企业数(家)

食品小作坊数(家)

高风险品种-湿粉生产单位(家)

本季度新增取得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家)

/

本季度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数(张)

本季度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数(张)

/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数(家)

年营业收入≥4亿元的企业数(家)

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等先进质量管理规范企业数(家)

2

监督检查情况

本季度完成年度自查企业数(家)

本季度监督检查企业(家)

其中:

双随机检查(家)

异地交叉检查(家)

跨部门联合检查(家)

本季度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次数(家次)

其中:

双随机检查数(家次)

异地交叉检查数(家次)

跨部门联合检查(家次)

本季度通过检查企业数(家次)

本季度责令整改企业数(家次)

本季度调查处理企业数(家次)

本季度发现违法违规的生产主体(家次)

本季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个)

本季度立案数(宗)

本季度移交公安企业数(家)

本季度完成整改生产主体(家次)

本季度约谈企业数(家次)

今年累计尚未整改企业数(家)

3

风险分级管理情况

A级企业数(家)

B级企业数(家)

C级企业数(家)

D级企业数(家)

4

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总数

获证的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数(家)

未纳入生产许可产品生产企业数(家)

大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数(家)

监督抽查情况

本季度抽查检测涉及企业数(家)

/

本季度抽查检测的产品批次数

/

本季度发现不合格企业数(家)

/

本季度不合格产品批次数

/

本季度抽查合格率(%)

/

本季度整改复查合格企业数(家)

/

本季度移送稽查企业数(家)

/

今年累计尚未复查整改企业数量(家)

/

监督检查情况

本季度检查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数(家)

本季度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个)

本季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个)

本季度移送稽查企业数(家)

风险监测情况

本季度风险监测产品总批次

/

本季度发现问题产品批次

/

本季度开展调查处理风险监测涉及的问题企业数

/

注:1.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是指从业人员≥1000人单体工厂且营业收入≥4亿元的单体工厂,营业收入≥4亿元的集团公司(含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及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是指从业人员≥1000人单体工厂或营业收入≥4亿元的单体工厂,营业收入≥4亿元的集团公司(含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2.以上数据除2项“今年累计”外,请填报本季度总数或者当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