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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关于烟洲新村康乐巷1号301房征收补偿决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10 分享:

被征收地址:中山市西区烟洲新村康乐巷1号301房

被征收人:谭泳娥

被征收房屋现居住人:江苏宜兴市太湖地基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隶属于宜兴市太湖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需征收你户房产,但你户未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我街道达成补偿协议。2016年3月8日由江苏宜兴市太湖地基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隶属于宜兴市太湖地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产权人不明确的自有房屋补偿安置协议》(马山棚改第1252号),并于2022年3月24日腾空被征收房屋。为完善征收手续,故市政府已于2022年7月22日对你户作出《中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附件1,下称《补偿决定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到中山市西区后山乐园街5号西区旧城改造项目现场办公室领取《补偿决定书》及相关资料,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2、若对中山市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有异议,可在《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山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2、《城市拆迁的思考》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5日


附件下载: 城市拆迁的思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