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山臻宁中医诊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中医诊所备案证》,特此公布。
机构
名称
中山臻宁中医诊所
法定
代表人
麦月华
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竹源宝源路129号地铺卡1
主要
负责人
何春叶
登记号
PDY17613844200017D2182
诊疗
科目
中医科******
发证日期:2025年5月6日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