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彭红波中医诊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中医诊所备案证》,特此公布。
机构
名称
彭红波中医诊所
法定
代表人
彭红波
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同乐社区龙昌路龙安中街3号102卡
主要
负责人
登记号
PDY22055744200017D2182
诊疗
科目
中医科
发证日期:2022年09月21日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