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榄镇基本公共卫生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收入849.71万元,支出849.71万元 ,结余0万元。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4】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山市卫生计生经费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中卫计[2014]158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金分配方式和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6﹞129号)文件要求,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按当年服务人口、人均经费标准于上半年预拨50%以上补助资金,年终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结算。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必要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家庭医生式服务。
2016年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过程中未擅自改变资金定向用途,未挤占、挪用、套取资金及违规增加“三公经费”等消耗性、行政性支出和违规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支出。
小榄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