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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小榄镇保障性住房申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8-20 分享:


政策文件:榄府办[2019]11号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榄镇保障性住房申请实施办法的通知》  

音频解读


一、政策调整背景

2015年以来,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规模有所缩减,对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方式从住房安置为主转向住房供应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进一步做好城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住建部于2016年12月8日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一款“指导思想”中提出: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指导意见》在进一步明确租赁补贴具体政策和监督管理要求同时,提出地方政府加强领导,提高对租赁补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外根据我市《关于印发<调整中心城区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17〕14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修订本方案。

二、新、旧政策对比

(一)每平方米租补标准从12元提高到18元。我镇现行租赁补贴标准于2016年制定并开始执行,现拟将每平方米租补标准由12元提高到18元。根据市《关于印发<调整中心城区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17〕149号)的有关要求,中心城区的租赁补贴标准已由12元提高到18元,同时该《通知》要求各镇区应参照市的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订相应标准及实施细则,同时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扩大发放范围或延缓发放时间,同时接受各级审计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另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镇的住宅租金较2016年已有一定上涨。因此,将我镇租赁补贴标准从12元提高到18元既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同时适当的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容易在租赁市场上找到合适的房源。

(二)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从15平方米提高到18平方米。

调整后的租补政策拟将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从15平方米提高到18平方米,让人口较少的家庭可领取的补贴可适当提高,这部分家庭相对容易在租赁市场找到合适房源,并可减轻该部分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支付压力,扩大惠及范围。同时符合市《关于印发<调整中心城区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17〕149号)的有关要求。

(三)每户保障面积上限从70平方米下调到60平方米。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二点第(三)条的规定,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新政策将每户家庭最大保障面积下调到文件规定的标准,引导住房保障家庭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更加规范合理。


每平方米

租补标准

人均住房

保障面积

每户保障

面积上限

旧政策

12元

15平方米

70平方米

新政策

18元

18平方米

60平方米

三、市场租金分析

根据中山市《2017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目前我镇旧城区片的月租金中位数为:楼梯楼每平方米12元、电梯楼每平方米15元。目前房管所的廉租房一般楼龄较长,设施较旧,据镇房管所了解市场上相似的房屋租金每月约10元/平方米。另外,参考我镇金菊花园的房屋租金每月约18元/平方米。因此,适当的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容易在租赁市场上找到合适的房源和改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