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中山市小榄镇联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聚新片乐丰南路“工改工”政府整备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5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向小榄镇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503室
联系人: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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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市小榄镇联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聚新片乐丰南路“工改工”政府整备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