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粤中榄综听字〔2026〕231号
当事人:中山市酷威士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BYT0M65J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胜龙村祥胜街一巷28号(聚诚达共享喷涂产业园)4栋801厂房之一
根据你单位2026年9月11日就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使用一案提出的听证要求,本机关决定于2026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在中山市小榄镇永盛路1号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听证。本次听证由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嘉宇为听证主持人,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梁俊杰、陈妙媚为听证员,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雷翠媚为书记员。请你单位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通知准时参加。
如你单位认为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主持人回避,可在听证举行前(2026年10月1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2026年10月1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注意下列事项:
1.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当事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参加听证时应携带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当事人有证人出席作证的,应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本机关联系人。
联系人:周文婷(19120997141)、宋启明(19120997809)
联系电话:0760-22183191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永盛路1号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