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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格隆农业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13 分享:


中山市格隆农业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因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并公示2025年度报,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7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