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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榄
综罚字〔2026〕101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6-24 分享:


当事人:中山市卓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09656570XG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联岗路983号厂房一楼A区之一

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拖欠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榄综罚字〔2026101号),现依法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榄综罚字〔2026101号)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66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