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榄综罚
告〔2026〕207号)的公告
当事人:中山市豪升门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4P7JW8L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葵兴大道61号三楼302室(住所申报)
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拖欠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榄综罚告〔2026〕207号),现依法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榄综罚告〔2026〕207号)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