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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中山娜姐内科诊所)

信息来源: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发布日期:2026-04-13 分享: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山娜姐内科诊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诊所备案凭证》,特此公布。


机构

名称

中山娜姐内科诊所

法定

代表人

卢太宇

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东升社区葵兴大道243号首层之二

主要

负责人

匡娜

登记号

PDY25665644200017D2192

诊疗

科目

内科******

发证日期2025529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20264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