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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山市知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16 分享: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当事人:中山市知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D75QJB6M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胜龙村祥胜街一巷28 号(聚诚达共享喷涂产业园)3 栋 6 层 602 厂房

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无理抗拒劳动保障监察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榄综罚字20251038号),现依法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榄综罚字20251038号)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6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