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中山110千伏新成输变电工程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土地征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本项目名称为中山110千伏新成输变电工程。
(二)实施单位。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三)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建设内容:1、变电工程:①新建110千伏新成变电站,本期建设2台63MVA变压器,110kV出线间隔32个。②对侧220kV胜龙站加装2个110kV出线间隔。2、线路工程:①110kV胜龙至新成线路: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2.23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畅2×1.67km。②110kV君胜线改造: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度约1×0.3km。3、检核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拟征收中山市小榄镇新胜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0.1648公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一是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二是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三是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四是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一)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二)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三)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1室
联系人:关小姐、电话:0760-88265001、邮箱:420487898@qq.com
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