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山华宜穗丰中医综合诊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诊所备案凭证》,特此公布。
机构
名称
中山华宜穗丰中医综合诊所
法定
代表人
张桂河
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同乐社区同昌路10号之一首层
主要
负责人
登记号
MADPX9XT544200017D2222
诊疗
科目
中医科。
发证日期:2025年4月14日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