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粤中榄综听公字〔2025〕7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吴伟洪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二、听证时间:2025年7月2日8时30分
三、听证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永盛路1号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需要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请于2025年6月26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本机关办理听证会手续(办理点: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22183191)。旁听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