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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粤中榄综罚告〔2024〕225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4-25 分享: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绅泽木板加工部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4WHFJJ3C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工业区第六队3号厂房(住所申报)

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拖欠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榄综罚告〔20242253号),现依法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榄综罚告〔20242253号)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54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