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绅泽木板加工部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4WHFJJ3C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工业区第六队3号厂房(住所申报)
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拖欠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榄综罚告〔2024〕2253号),现依法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榄综罚告〔2024〕2253号)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