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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小榄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5 分享: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中山小榄产业园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中山小榄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述

  中山小榄产业园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总规划面积398.89公顷,包括三个地块:地块一东至隆生涌、南至木林森大道、西至凫洲河横琴海、北至联丰南路,地块二东至隆生涌、南至盛裕路、西至顺康接二巷、北至社安街,地块三东至联丰中路、南至建设路、西至环镇西路、北至育才路。园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规划以智能家居、精密五金、新一代电子信息为三大主导产业,力求打造成中山市新旧动能转换的标杆和典范,实现对中山市西部产业园的引导发展。规划至2035年,园区规划总常住人口5400人,总就业人口34490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规划实施后园区入驻企业生产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园区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对纳污水体和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园区入驻企业产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园区入驻企业产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园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环境影响。

  三、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1)废水:规划实施后,新增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均在各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之内,且本次评价针对不同产业的工业废水提出了预处理要求,以确保园区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气排放量;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优化规划布局并设置必要的环境防护区域。加强涉VOCs项目原辅材料使用、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

  3)土壤及地下水:节约用水,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4)噪声:对重点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通过生态恢复、水生生态保护等措施,缓解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园区风险防控。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规划实施后,园区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广东省及中山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等。在严格落实企业的准入、总量管控要求,从环境角度,规划发展的目标、规模及产业发展基本合理。同时,园区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拟入园企业必须进行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指标、污染治理措施与对策,保证治理措施的稳定安全运行。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规划园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中山小榄产业园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以及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组织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向规划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查阅,或在此网站(https://pan.baidu.com/s/1ycB1Jvg_PT6GyqnYDlNmew?pwd=bth5自行下载报告书。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中山市小榄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60-22829926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

  八、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名称: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20-83549329

  地址: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7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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