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关于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中山市思牧文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X45480G)、中山市因特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09615613XN)、中山市合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C9N3UE6N)、中山市大奕惠百货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CPQJD83L):
本机关分别于2023年8月1日对中山市思牧文具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一案立案调查;于2023年9月13日对中山市因特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一案立案调查;于2023年9月13日对中山市合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和销售未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的LED简灯一案立案调查;于2023年10月11日对中山市大奕惠百货商行涉嫌产品质量违法一案立案调查。
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已不在原址经营,通过电话及邮寄方式等多种方式至今仍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之规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现依法公告。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小榄镇永盛路1号)接受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榄综协调字〔2023〕S148-1号
2.《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榄综协调字〔2023〕S116-1号
3.《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榄综协调字〔2023〕S114-1号
4.《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榄综协调字〔2023〕S161-1号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