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体委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体委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收入49.3万元,支出49.3万元,结余0万元。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4】8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2015年49.3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金分配方式和依据
根据2015年在建三个体育公园的建设规模及配置体育健身器械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及社区投入建设的资金多少进行分配:绩东二怡丰一活动中心体育公园16.3万元、九洲基体育公园16.7万元、西区综合服务中心体育公园16.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为更好和更快地完成市支付资金的建设项目,督促社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建设,经体委负责人员到实地进行场地检查,才对场地建设完成的社区进行资金下拨,合计49.3万元。
2015年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过程中未擅自改变资金定向用途,未挤占、挪用、套取资金及违规增加“三公经费”等消耗性、行政性支出和违规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支出。
中山市小榄镇体育运动委员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