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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到五桂山开展《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11 分享:


  8月10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主任陈永华、环资工委主任黄金棠率队到五桂山街道开展《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条例》实地执法检查。五桂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程小鹏、党工委副书记黎巧贤及农业农村局、人大办等部门相关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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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桂南村香樟公园检查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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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南桥村知青茶场检查森林乡村建设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桂南村旗溪、南桥村知青茶场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形式,深入了解五桂山街道在全面落实林长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林相改善、林分改造,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高水平绿美城乡人居环境;创新造林绿化机制,推动全民爱绿植绿护绿;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高标准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等方面工作情况,详细了解《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条例》实施的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安排。

  检查组认为,一要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统筹推动全域森林资源保护。二要完善体制机制。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好林长制,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同时加强基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着力提升执法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三要坚持效果导向。要注重栽管并重,全面加强森林后期管护,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等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绿美中山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