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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02 分享:


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为促进规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街道近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从即日起废止《五桂山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桂办通〔2012〕21号)《五桂山办事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桂办通〔2019〕4号)《五桂山办事处小额工程确定施工单位的实施办法》(桂办通〔2019〕5号)等3份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日



  政策解读:《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