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中市监食药桂处字(2019)003号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周桥带(中山市五桂山周桥带冻肉店长,公民身份号码:(4418221964*******3) | 、 | 中山市五桂山市场020A43号 | 、 | 2019年5月24日,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当事人经营的“爆浆芒果饼”(商标:宏事达;规格型号: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2019-4-3;标示生产者名称:佛山市宏事达食品有限公司)抽样检验。经检验,上述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鉴于其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作出以下行政处理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9年10月28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8日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桂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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