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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五桂山处罚罚字(2026)46号)送达公告

        文号:粤中五桂山处罚罚字(2026)46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8-07 分享:

  名称:刘国洪

  居民身份证:4406201967*******8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区龙石村*****

  本机关于2026年7月27日作出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五桂山处罚罚字(2026)46号),由于使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五桂山处罚罚字(2026)46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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