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金属增材制造创新研发批量生产智能工厂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土地征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金属增材制造创新研发批量生产智能工厂项目。
2.实施单位: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3.项目概况:为满足珠三角地区电子、模具等领域对金属增材制造产品的应用需求,推动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同意建设“金属增材制造创新研发批量生产智能工厂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街道龙石村,建设集创新研发、智能化生产和规模化制造于一体的金属增材制造基地。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完善中山市高端制造业产业布局,提升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发及批量生产能力,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办事处拟征收中山市五桂山镇龙石村南边埔村民小组、中山市五桂山镇龙塘村杨屋经济合作社和中山市五桂山镇龙塘村大山脚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1.7621公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4.征地补偿标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中山港街道广联伯爵6栋301卡
联 系 人:梁工
电话:19966306684
邮箱:2251213809@qq.com
附件:位置示意图
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