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粤教师〔2018〕13号)以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审核,新增符合2026年补助发放条件的有1人,如下:
刘娜,核准工作年限6年,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9日至7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0760-88203588,联系人:涂老师。
五桂山街道教体事务中心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