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管理,现将已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7日(5个工作日)。
已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名单:
如对备案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科室: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五桂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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