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渝城建筑材料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我街道人社分局查处中山市五桂山桂南御龙山花园天熙小区E2栋901房、E2栋1501房装修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你单位承接上述工程后黎先中在上述工程做贴瓦砖工作,施工过程中,你存在拖欠黎先中2025年6月至8月劳动报酬合计25750元的行为,我街道人社分局拟通过现场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粤中五桂山检查责字(2025)100号《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均无法有效送达。
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粤中五桂山检查责字(2025)100号《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粤中五桂山检查责字(2025)100号《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通知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