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粤教师〔2018〕13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审核,新增符合2025年补助发放条件的有3人,分别如下:
1.张伟忠,核准工作年限6年,
2.廖冠明,核准工作年限9年,
3.胡红灯,核准工作年限1年。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0760-88203588,联系人:吉老师。
五桂山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