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下同)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通〔2021〕66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2021年我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公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我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我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本市户籍在我街道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我街道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我街道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民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1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2021年有本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且在本市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记,从2022年起须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才可登记);
(三)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二、招生计划
三、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1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或按要求上传资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或“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招生对象为积分生。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学校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2、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社保、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街道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我街道在6月4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填报志愿才有效,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街道按实际情况核实。
3、志愿填报。
信息登记后,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公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街道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街道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三种类型,均需填报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4、新生录取。
公办学校在7月9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两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第一志愿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街道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对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咨询我街道教育部门。
5、入学注册。
公办学校须于7月19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民办学校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街道安排入学。
6、信息补报、补录
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街道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5日9时至7月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街道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6日至8月20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街道教育部门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
四、服务点及招生咨询电话
中山市五桂山学校(公办):88203228、88201518
中山市五桂山桂南学校(民办):88205522
中山市龙泉学校(民办):88205820、88916296
中山市中港英文学校(民办):23378780
五桂山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88209103
附件1、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五桂山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附件2
五桂山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