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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跨越千里的谢意”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01 分享:

  近日,—名西安游客在某线上平台报名参加深港澳珠的五天四晚“品质游”,最后一天的行程安排途经中山市参观旅游并被安排购买玉器,返西安后发现所购玉器的配套质检鉴定中心已过期,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未果,备感无助之时,向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投诉求助。

  接到投诉后,市文广旅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局执法科室处理,积极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局执法科室第一时间与游客取得联系,联动属地镇街职能部门,主动协调沟通,最终促成涉事商家办理全部退货退款7000余元。

  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游客范女士深受感动,特意发来感谢信。范女士高度赞扬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作人员“反应迅速、沟通及时、处理专业”“热情、细致、公正”,展现出“为民服务的精神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这次经历也让她深刻感受到“中山这座城市对游客权益的高度重视以及旅游市场监管的力度”,盛赞这是对“游客至上、服务第一”理念的最好诠释,“对中山这座城市印象大大加分”。

  这份“跨越千里的谢意”,承载着群众对中山旅游服务高效响应的真挚认可,这不仅是群众对个案处理结果的满意,也侧面反映了中山市作为全省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示范推进市的成效。据悉,自今年开展整治行动以来,市文广旅局以整治旅游购物乱象场所为突破口,全面部署旅游购物场所、导游、旅行社、旅游交通运输、景区景点附近停车场收费、严打旅游违法犯罪等6项整治工作重点,通过市镇两级文旅、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多轮次联合整治,关停整治旅游购物乱象场所累计30余家,处理旅游投诉10余宗,为群众挽回损失约13.43万元,形成了强大监管震慑力,有效遏制旅游行业乱象问题,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同时,针对当前暑期旅游出行高峰,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在选择旅游出行产品时,务必签订旅游合同。要擦亮双眼,护住钱袋,谨防“低价游”购物陷阱!旅游途中,凡进购物场所未在旅游合同列明或未经同意,以及遭遇导游、购物场所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皆为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行为。要警惕购物场所各种虚假宣传、夸大健康功效而高价兜售的玉器、厨具、蚕丝被、乳胶枕、中药保健品、医疗器材等,如遇诱骗、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请拨打12345举报旅行社或导游违法行为。按《旅游法》规定,被诱骗、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时,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